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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维修人身事故案例-空调维修人身事故案例视频

空调维修人身事故案例-空调维修人身事故案例视频

一汽奔腾总部投诉电话是:0431-85768888,24小时客服电话是:400-888-8080 。

一汽奔腾投诉案例:空调莫名异响——案例回放:

李先生去年底买了辆奔腾B70,李先生第一次开启空调就发生空调有“呼噜呼噜”的异声,而且发生异响时刹车和离合器踏板都剧烈抖动。为此,李先生到4S店进行维修,被告知是“空调膨胀阀”问题,一个月后才得以更换。

但是更换过一周之后,空调的异响再度响起,而且空调的显示屏出现间歇性闪烁。李先生无奈打400投诉电话,第二天4S店通知他到店接受检查,检查过后的结果是更换空调膨胀阀和显示屏,但是不保证这样的问题不再出现。

专家观点:压缩机在使坏

空调有异响很可能是空调压缩机出现了问题,如果空调压缩机有故障就会影响到发动机的运转,同时就会牵动刹车和离合器踏板,造成其剧烈抖动,这样的问题解决办法就要更换空调的压缩机了。显示屏闪烁很可能就是电路的原因,应检查一下电路看是否存在故障,检修即可。

经销商回应:对李先生的问题,我们厂商会给车主一个回复,具体情况对记者无可奉告。

扩展资料:

产生“三包”责任争议的汽车产品所存在的问题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是“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在这一点上发生与厂家或经销商之间的持续扯皮,就有必要进行相关鉴定,从以下途径中寻求解决。

1、申请调解

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

2、利用申诉手段解决

如果调解失败,就有必要考虑申诉程序。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3、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

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对而言,仲裁和诉讼判决对当事方具有强制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这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终手段。

4、借助媒体传播力量

对于汽车质量问题,还可以向媒体寻求帮助,借助舆论传播的力量来达到解决争议的效果。人民网汽车为出现汽车质量后有争议和问题的消费者开设了汽车质量投诉平台。在这里,消费者可以向我们说明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同时我们也会对您的情况作出回应。

人民网-汽车质量如何保?一汽奔腾车主投诉集中爆发

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多种途径解决争议

因为把公司东西弄掉了,公司要我赔款。现在我赔不起,可以直接走人吗?

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统编教材丛书《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统编教材:制冷与空调作业(新版)》介绍了制冷的基本原理,制冷与空调的基础知识、相关设备及安全装置与仪表,制冷与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设备的安全操作、事故与故障处理和安全管理等内容,最后对制冷与空调作业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统编教材:制冷与空调作业(新版)》针对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培训与复审的特点编写,通俗易懂,例题实用,每章后都附有思考题,适合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培训使用。

近期总是报道有因为孩子触摸电器表面被电打的案例,怎样检查家里的电器是否漏电?

打电话问下劳动保障部门!

问题不大!

应该不用的!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一点,同样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有玩忽职守、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二是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即使用人单位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害,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任而经常生产废品、损害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以及泄漏或出卖商业秘密等。

用人单位运用这一条款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点在“重大损害”,也就说何谓“重大损害”。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本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由此可见,对于何谓“重大损害”,界定权首先在用人单位,但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随意界定,比如损害本身很小,而将其界定为“重大损害”,这样就可能因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不能被采用,只能由仲裁机构和法院予以重新认定。如果企业对何谓“重大损害”事先没有界定或界定不合理,当事人发生争议时,仲裁机构与法院有权对此作出界定。因此,企业事先对“重大损害”作出明确界定十分重要,否则,不予界定或界定不合理,就等于将界定权完全交给仲裁机构或法院,自己就将失去主动权,在仲裁或诉讼时就会多一层败诉风险。

案例一:黄先生是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空调维修工人,该公司认为,黄先生维修的空调常存在返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便作出辞退黄先生的决定,黄先生不服将该争议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在审理时发现该公司只是笼统的说黄先生返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并没有事先明确造成多大的损害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后,在仲裁庭的调解下,公司撤回了辞退决定。

案例二、谢某系某公司管理部主管,2006年公司搬迁新址装修时,谢某利用职务之便,选用自己朋友的装修公司为公司进行装修。结果,装修时许多材料系假冒伪劣,给公司造成了20余万元的损失。公司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决定与谢某解除劳动合同。谢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因工作人员的原因,给单位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公司可以提前辞退。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支持谢某的请求。

点评:案例一中公司无法以“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带来重大损害”为由辞退劳动者,而案例二中公司却可以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原因就在于案例一中公司没有事先对“重大损害”作出界定,而案例二中公司事先对“重大损害”作出了明确具体的界定。

今日说法十大精彩案件是哪些?

确实是很多案例,广东台的今日一线就曾报道一个妈妈带小孩逛街,小孩子爬到一个饭店门口的空调主机上,受电击身亡。所以外出时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乱摸通电机器表面,毕竟漏不漏电谁也说不准;但是在家里的电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快速检查出是否会漏电,具体如下:

(1)用验电笔检查是否漏电。检查者手握验电笔直接与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相接,当验电笔中的氖管发亮时,即说明该设备有漏电现象,且漏电电压较高。当氖管不亮时,则可能是漏电电压低氖管亮不起来,也可能就没有漏电电压。

(2)若没有验电笔,可用手背碰一下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当手麻时,就说明该设备有漏电电压。有电击感则说明漏电电压比较高,必须停机检查分析原因,排除故障之后再使用,否则可能出现触电事故。

不过以上都是日常在家里可以简单检查的一些方法,最好还是在装修时或者是有空时将家里的线路重新检查一下,从源头上杜绝漏电的问题。省的寒假、暑假时孩子一个人在家担心用电问题。况且现在市面上也有不少防漏电的插座和排插啥的,基本也能解决这些问题。

希望采纳!

装空调的师傅发生意外,雇主要承担多大责任?

一、今日说法十大精彩案件是哪些?

今日说法十大精彩案件是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作案者几人、殡仪馆不可能事件、金蝉脱壳案例5:致命的4.3公里、19年前的罪恶、供暖道里的干尸、绝不放过你-31年前的凶手!、8年前的女朋友、26个女包

案例1: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期号:20140824

一个名叫李红的年轻女子在走出厦门火车站附近一间商厦后神秘失踪,2台手机都联络不上。她的家人随即报警。

案例2:作案者几人?

期号:20150212

各类凶杀案中,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是警察蜀黍锁定凶手的重要线索。然而在接下来这起案件中,线索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警方的侦查。

案例3:殡仪馆不可能事件

期号:20131006

这个案子在今日说法里重播多次。"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的的确确是真理,因为如果哪个编剧能编出这样的剧情应该可以拿奖拿到手软了。

案例4:金蝉脱壳

期号:20150119

2014年5月8日,江苏徐州赵家集村的村民清早6点起床,发现村里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一辆小型面包车侧翻在村道边的旱水沟内,已经烧得只剩下车架了。随后,他们报了警。

案例5:致命的4.3公里

期数:20130406

有时候真的不得不相信“命里犯劫数”的说法。而此案案发现场之诡异,而最终事实真相之简单,绝对突破大家的想象。

案例6:19年前的罪恶

期号:20130511

7岁,本该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烂漫的年纪。而在1994年的7月12日,一个7岁男孩却经历了他生命中最残酷的一天,由此他的人生轨迹也被彻底改变。

案例7供暖道里的干尸

期号:20140406

2012年12月10日,吉林辽源正处在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时节,室外温度只有零下30度。这一天,一个供暖管道工人来到一处居民区的地下管道进行维护工作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奇怪的腐臭味。于是他用头顶的照灯在漆黑狭窄的管道内查看,结果却看到了让他毛骨悚然的景象。

案例8:绝不放过你-31年前的凶手!

期号:20130901

第八个案子其实案情也不复杂,但是这个案子中刑警的那种精神真的让人敬佩。以及最精彩的是刑警和凶手之间的斗智斗勇。

案例9:8年前的女朋友

期号:20130624

2013年3月15日晚,无锡的警察蜀黍正在对辖区内的各类场所进行清查。当晚,根据群众举报,在某出租屋内将一位人员小陆抓获,缴获27克。

案例10:26个女包

期号:20140614

这个案子中没有已知的者,但是希望看帖的姑娘们能够平常严格注意自我保护,不要在周围荒无人烟的地方亲信任何路上给予所谓“帮助”的陌生男子。自珍自重,远离性侵。

扩展资料

今日说法的主持人

主持人:撒贝宁

湖北省武,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1月,撒贝宁和开创了中国法制节目新形态的《今日说法》一同走入了观众的视野。撒贝宁的辉煌源于主持《今日说法》。[

主持人:路一鸣

西安交通大学毕业,从事主持人工作12年,2009年起开始主持《今日说法》栏目,2007、2012年中央电视台“优秀节目主持人”,2008年全国“十佳法制节目主持人”。

主持人:元元

曾因主持北京电视台《第7日》、《元元说话》节目而被观众所熟悉,她的语言风格独树一帜,开创“说新闻”的先河。曾获得全国主持人金话筒奖、金鹰奖、播音与主持作品一等奖。

二、求最近今日说法的典型案例20条?

1、 2018年4月,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接到线报,一个名叫吕家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疑似是网络传销组织。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这竟然是涉案人数达38万人,覆盖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到18亿元的特大传销案件。警方提醒,传销像,害人害己,大家切勿被犯罪分子各种夸大、虚假的宣传手段所迷惑。(《今日说法》20190412暴富神话“吕家传”)

2、 前不久,媒体报道了一名女子感冒不就医,只喝如新果汁试图治愈,结果突然亡的事件。新闻还披露,女子是如新公司的经销商,平时就有服用公司产品的习惯。一次感冒竟引发致命后果,满桌的保健品,不菲的价格。一个忠实的产品推广者,一款没有经过备案的果汁。能“治病”的果汁,《今日说法》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410能“治病”的果汁)

3、2018年9月9日的《今日说法》节目关注了一起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的案件,在福建泉州的一个小区内,一名14岁少年因沉迷网络,对母亲、继父限制其打游戏产生不满,趴在16楼窗外的空调上长达6小时,这期间他多次做出危险举动并试图自残,最终被消防员救下。少年还多次偷刷家长的银行卡,来供他玩游戏。

这属于极端案例,但不容忽视的是,互联网正在改变传统的亲子关系,很多家长在这种变化的过程中,并没有做到及时转变。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现象在不少家庭中普遍存在:父母手里捧着手机,嘴上却督促孩子快去做作业,不要玩游戏。

4、2017年8月,央视《今日说法》报道,一名滴滴代驾司机王某在代驾过程中发生车祸意外身亡,王某家人认为,王某作为滴滴出行公司网络平台上的代驾司机,发生此事,滴滴出行公司应该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滴滴索要赔偿时,竟牵扯出包括滴滴出行公司在内的4家公司——滴滴出行公司相关人士解释,滴滴代驾平台的实际运营方是杭州快智科技有限公司,而王某是和一家叫做江苏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邦芒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滴滴代驾平台只是提供信息,代驾司机是在为劳务公司工作。

而江苏邦芒公司认为,实时运营等大数据均由代驾公司掌握,他们只是作为线下的招募公司,而且招募公司也有很多家,因此也不承认自己是王某的老板。直到浙江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企德科公司”),主动承认与王某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并表示愿意承担七成责任。

5、 2018年3月28日,一名男子被发现倒在小区楼梯间里,已经没了气息,而报案女子却神色异常,前言不搭后语。

办案人员随即对该女子展开调查,发现该女子和者竟是情人关系,女子家中的斑斑血迹和酒瓶碎片更揭露了案件真相。者的因真相大白了,可他牵扯在内的另一起毒品案件却突然中断了线索,办案民警重新寻找线索,最终在茶山之中找到了毒品的秘密。(《今日说法》20190321毒战)

6、2018年10月13日晚,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分局的民警接到报案,在辖区某广场内一名男童走失,警方随即赶往现场。男童在亲人面前被人拐走,赎金索要200万,电话里的声音令人揪心。变换路线,躲避监控,却无意间泄露了踪影。该如何解救被绑孩童,子夜搜救,《今日说法》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322子夜搜救)

7、2018年11月18日,午夜公路,枪声大作,犯罪嫌疑人铤而走险。冲撞、拒捕,警察要抓的究竟是什么人;面对警方他们如此激烈地反抗,这些人到底犯了什么事儿。而在警方第二次鸣枪之后,发生了更危急的情况。鸣枪示警,《今日说法》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323鸣枪示警)

8、毫无征兆,年轻女子小美不告而别,手机不通,去向不明。警方通过排查、追踪,在监控录像中发现一名身份不明的中年女子将小美带离住处。关键时刻一个手机号码让中年女子身份水落石出,寻线追踪,警方终于找到了小美的下落。不辞而别,《今日说法》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324不辞而别)

9、共筑爱巢,一对恋人贷款来买房,然而婚前反目,昔日恋人“劳燕分飞”。两年增值40万,双方为房对薄公堂互不相让。“婚房”争夺战,《今日说法》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325“婚房”争夺战)

10、2018年12月14日下午17:00,广东省揭阳市产业园人民医院来了一位特殊的病人,CT影像显示,在这个病人的肚子里有一堆圆形的异物堵在结肠的部位。如此蹊跷的事情,竟牵出一个惊人的案。被“吃掉”的翡翠,《今日说法》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326被“吃掉”的翡翠)

11、上海的沈女士是一名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工作、生活一直很安稳。2016年9月一个突来的电话打破了她生活的平静。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她竟成了别人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一张会计从业资格证,竟被用于几百家企业注册。被冒名的苦恼,《今日说法》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327被冒名的苦恼)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的一个十字路口发生惊人一幕。车祸现场,一只小手引起警察的注意。一辆变形的电动车,地上躺着的一男一女。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过程。案件真相大白,开庭审理。一起车祸,两个家庭,他们将何去何从?盲区,《今日说法》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328盲区)

13、 2017年的夏天,永嘉警方发现了一条新的毒品线索,此前因为警方对毒品的高压管控,本地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去外地买毒,而那段时间,几个被警方打击的人员交代,他们最近却是从永嘉本地一个绰号叫“美女”的人那里拿到的“货”,警方马上展开了调查。

而各方面的证据显示,这个“美女”是个小心谨慎的惯犯,永嘉警方抽丝剥茧,两地追踪,终于将“美女”抓捕归案。(《今日说法》20190330追缉“美女”(上))

14、1998年10月9日,4颗毒奶糖毒两名青少年,49岁村民李锦莲被认定为凶手,曾先后被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和江西省高级人民判处,缓期两年执行。直到20年后,案情反转,村民李锦莲才被宣布无罪。(《今日说法》20190401“李锦莲案”调查(上))

15、2017年1月5日,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的一处百年老洋房,惊现昏厥男子。发现男子的地方人称99间房,是泉州华侨陈氏家族上世纪20年代在村里兴建的养老院。

老洋房因长期无人维护,已经荒废。当时报警的村民就住在老洋房附近,没有人认识这个昏厥男子。两家医院接力救治,无名男子病情危急。是意外还是事故,监护责任谁来承担,专家给出结论。谁酿的苦酒,《今日说法》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404谁酿的苦酒)

16、 2018年年底,黑龙江省讷河市龙河镇先锋村外的一块稻田地上,多头牲畜离奇亡,暴尸荒野,兽医在牲畜的胃中发现了有害物质,刑侦人员认定这些牲畜都是被人蓄意毒杀的,随即成立11·30专案组全力展开调查。原本小小的邻里却引起当事人的报复心理,蓄意,欲盖弥彰,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今日说法》20190411出头)

17、2018年4月,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接到线报,一个名叫吕家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疑似是网络传销组织,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这竟然是涉案人数达38万人,覆盖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到18亿元的特大传销案件。警方提醒,传销像,害人害己,大家切勿被犯罪分子各种夸大、虚假的宣传手段所迷惑。(《今日说法》20190412暴富神话“吕家传”)

18、2018年1月,恩施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当地悄悄贩卖。据人员反映,该男子所售货源稳定,价格很低,引起了办案人员的关注,这反映出在恩施隐藏着一个秘密贩毒网络,于是一场收网行动就此展开。(《今日说法》20190413收网(上))

19、有人发现村子里来了一个奇怪的人,他给小朋友们发雪糕吃,却等大家吃完雪糕再把所有的雪糕棍和包装纸都收走。警察找到这个怪人却发现他自称是虎子的亲生父亲,这个人究竟是谁?和虎子被的事情有没有关系?本期《乡村警察故事》继续为您讲述。(《今日说法》20190408乡村警察故事)

20、我国明令禁止进口二手车贸易,但这些二手走私豪车,如今却在互联网平台上公开售卖、招揽顾客,令人惊诧。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曾在2014年播出过一期名为《十亿走私网》的节目,讲述了广西和广东海关联手破获几个汽车走私集团的故事。其中一个集团的走私路径,正是由香港经越南芒街,到广西防城港,再到东莞黄江镇。走私者白天在越南那边找人把车装上小船,晚上趁夜色偷运到河对岸的中国,最核心的走私过程只需要几分钟时间。

三、求20篇今日说法案例!!

每天晚上6:30多,中央电视四台就回播放“今日说法”这个节目,虽然他每天只有十多分钟,但内容丰富,耐人寻味,常常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今天播出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合格?》这个话题,深深把我吸引住了。

一个叫小兵的17岁男孩,他几次因考试分数低,怕父母毒打而离家出走,每次都是公安人员把他送回家。他对记者说:“一拿到考试分数,我就想到回家一定挨顿打,所以每次就偷偷离开。”

浙江侦破了一组犯罪团伙,大的16岁,小的12岁,他们都是学习成绩差,怕挨父母毒打,就离家出走或有的父母离婚没人管他们,他们各自就走向犯罪的道路,两年内作案100多起。当闪亮的手铐戴在他们的手上时,各个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其实,我们也有自尊心,也需要别人的尊重。犯罪儿童的父母不知道孩子的要求,更不懂得孩子的自尊心。这些家长就没有想到这样做只能是孩子对前途失去信心,导致他们离家出走,加深与父母的恨。

我们虽小,但也知道人与人之间都应互相尊重。如果家长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念,那可以挽回多少悔恨的岁月呀!

四、求最近今日说法的典型案例20条

主持人:首先我们需要否成立呢?姜昆:我认为合同是成立的,因为它的性质为赠予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根据表明了他与被告不成立。周钊:我觉得它是成立的,这是个附条件的赠予合同,学术上了一致,合同即成立。陈吉毅:合同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即合同“白说无凭”,怎么能说合同是成立的?刘祁光:合同还有口头合同,你刚也说了,当一定条件成立时,合同就成立了,即使没有书面的合同书,也应该生效。刘长中:《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转移前都能撤消,案件中,被告因为亏损,无力捐款,《合损害增予人利益时,合同也可撤消。所以我认为这是成立后,又单方撤消的行为,法律是允许的。刘祁光:我认为,对于这个合同,双方都有义务,也就都有去维护这个合同的义务,所以,被告无权单方面撤消它。 3月29日晚7:00,由泸州医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举办的“典型案例讨论”活动在法学系模拟法庭成功举行。刘霞老师和全体志愿者一起参加了本次讨己所学到的知识,就告是否应承担责任等相关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刘老师在肯定大家意见的同时,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整个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语言上的交锋,思想上的碰撞,无一不显示出法援志愿者们的风采 主白的是,这个合同是否成立呢?姜昆:我认为合同是成立的,因为它的性质为赠予,合同就成立。陈吉毅:原告成了协议,所以我认为合它是成立的,这是个附条件的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合同即成立。陈吉毅:合同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无凭”,怎么能说合同是成立的?刘祁光:合,当一定条件成立时,合同就成立了,即使没有书面的合同书,也应该生效。的物在转移前都能撤消,案件中,被告因为亏损,无力捐款,《合同法》海龟顶,如果增予合同严重损害增予人利益时以我认为这是成立后,又单方撤消的行为,法,对于这个合同,双方都有义务,也就都有去维护这个合同的义务,所以,被告无权单方面撤消它。雷林立的,双方已达成一致,相互承诺,而且原告为此折了平房,贷款50万元,说明原告用行动履行了合同,中:这是个附条件的赠予合同,行这个合同。折房贷款,结果后来赠予人不捐赠了,虽然赠予人的行为对受赠人造成了影响,但由于这是个赠予合同。赠予人可任意撤消,所以赠予人可不履行承诺。以的,幼儿园属于公益性的,《合同法》规公益性质,社会利益优于赠予人利益,合同市不能随便得随意撤消,而不是不能撤回,举个例子,泸天化承诺向泸医捐100万,但泸天化后拿出100万来捐,难但《合同法》188条规定,具有公益性赠予合同,如果赠予人不交付赠予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刘长中:这条规定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是个关于请求权的问题,是法律赋予的,但并不是只要是请求,法律就会答应啊。段强:赠予合同的是基础,首先是要赠予人有这个能力,但如果赠予人的赠予能力丧失,切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赠予财产损失的,该合同是可以撤消的。周钊:《合同法》192条看,可撤消是因为严重损害周钊:人月毫,这是我觉得应理解为:受赠人严重损害赠予人利益。刘祁光:我觉得你这个理解不正确,如果按刘长中的说法,被告可单方撤消合同,有违《民法》公平原则,既然双方都有义务,怎么能单方撤消呢?主持人:大家基本上对合同的成立并无异议,成立后是否可以单方面撤消,大家的分歧还是很大,那对于被告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应该,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张书书:我觉得,从合同性质看,是负义务的赠予合同,对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辛冬萍:从原告一系列行为来看,包括拆房贷款,已经承担了义务,即使被告无力捐款,不必履行承诺,也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雷林:《合同法》186条规定:赠予具有公益性质,所以赠予人在财产交付前不得撤消,195条又规定赠予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予义务。案件中,被告严重亏损,无力捐款,原告又拆房贷款,已经履行义务,而且因为被告而造成了损失,这个责任应由被告承担,是缔约过失责任。蒋上锋:我认为被告不负责任,因为被告的撤消权是法律赋予的,虽看起来不公平,但这种现象在实践中常有。刘祁光:我个人意见,应对原告负责,但并不是强制被告履行合同,捐100万,我觉得最好途径就是进行调解。刘长中:被告并没有违约,因为是赠予合同,所以就应保证赠予人的权利。郑璇:保证赠予人的权利,那受赠人的权利就可以不用保护了吗?根据《合同法》42条,被告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主持人:大多数的同学都觉得被告应对原告负责,有同学还提出了解决途径——调解。下面,让我们来听听刘霞老师的观点。刘霞:合同是否成立,这是一个关键,如果合同成立了,到底是一个关于什么的合同。合同类型的认定对案件处理的结果往往有很大联系,大多数同学都认为这个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是诺成合同,所以它是成立的,我个人觉得,自然人的赠予多数看成的是实践合同,案件中,被告因为亏损而无力捐款,如果强制被告应当履行承诺,有些不妥。因为它是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向需要交付标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里。也就是说,即使双方达成合意,但缺少条件,所以合同是不成立的。在承担什么责任上,提到一个缔约过失责任,那么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呢?它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其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则就是违约责任了,案子就明显了,双方还处于协商中,即还没成立。但原告相信被告会履行承诺,,所以先期履行了义务,拆了平房,还贷了款,这是基于原告对被告的信任,由于被告无力捐款了,对原告造成了损失,这损失责任应该由被告承担,《合同法》上叫信赖利益的损失,它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先前的予新行为导致相对人产生合理的信赖,可加予信行为人以保持和尊重其导致的信赖的义务,如果予信行为人故意或因疏忽而破坏该信赖时,将承担因此导致的双方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基本全责,就算工人的过错,在法庭上法律依然会认定弱者的主张。我现在的公司有些业务涉及到高空作业,一般情况下是蜘蛛人,主绳副绳安全绳是我的底线,很多工人图省事不带安全绳我坚决不用,发现就结算工资走人。我的队长说了不能干的我坚决不干,否则加成本上吊篮,要么就推掉。这事情我在开公司前详细研究过过往案例,咨询过专业律师,咨询过保险公司,为这事还重复买过保险,刚开始买的是团体险,后来律师告诉我这没用,团体险只能是福利,就算你给工人买了只能是送,出事保险公司赔了工人跟你无关,后来我又买了雇主责任险,多花了几万块,心里还是不踏实,因为雇主险只能买到40万,这不天天晚上睡不着,在这刷知乎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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