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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维修工掉下去谁负责-维修空调的师傅摔伤了谁责任

空调维修工掉下去谁负责-维修空调的师傅摔伤了谁责任

如果维修理师傅是个体户,雇主的责任更大。如果维修师傅有所属的装修公司,雇主的责任小一点。这样的关系里,维修师傅的直接雇主责任更大,而作为业主,也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多少,看三方的协商结果。

根据法律对承揽关系中双方责任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次事故中,维修工其自身职业要求其应当具备防护措施的常识,但在为您维修空调时因过于自信而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此次事故发生,故应认定维修工对此次事故具有重大过失,理应对自身的人身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而您要求维修工维修空调时,并未对维修工有无从事空调维修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进行审查,故您在选任上存有一定过失,对此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总之就是,只要高空作业师傅在干活儿的时候出了事儿,雇主都要承担责任。以后再有这种性质的工作,找更靠谱的师傅吧。一个不注意安全防护的维修师傅,一旦出险,后果太严重了。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

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维修工在帮别人修空调时摔伤,能够获得赔偿吗

法律分析:不要。 维修人员是和维修部有雇佣关系,和没关系,而是被服务客户,所以是不用负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我哥是个空调安装工人,今年8月在一个用户家里维修空调的时候从四楼坠下造成重伤,当时顾客家空调室外机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请人来维修空调,出现维修的师傅跌落伤害事故,请问谁的责任?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吧,然后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不依法赔偿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职工因工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重庆一空调维修工意外坠亡,房主在此事中有无责任?

在确定只是给朋友帮忙的情况下,你没有责任,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但空调维修,你朋友是受益者,需要承担责任;同样维修工人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具体你朋友和维修工的责任比例就需要找专业的法律人士解答了。

空调维修工掉楼而东家要负责任吗

在户外的时候,我们偶尔都会发现一些高空作业人员,比如在进行外墙清洁以及安装维修空调等等,众所周知,高空作业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在作业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这样才能够更好切身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否则因此发生坠楼意外必定也是九一生。

6月22日下午,事发在重庆九龙坡区直港大道附近,当时一名男子在室外进行维修空调作业,想不到在此当中却出现了意外,导致该名男子从15楼坠落下来不幸当场身亡。

原来这位坠楼身亡的男子是业主从某平台上找来的空调维修工,当时维修工在进行作业的时候,将安全绳系在了防护窗上,可是由于防护窗并不太牢固,所以导致男子在作业的过程当中发生了断裂,最终才致使该名男子意外坠楼。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位空调维修工的遭遇纯粹就是一次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意外事件,在此次事故当中,也会涉及到相关人员的责任承担问题,特别是对于业主而言,维修工人出现坠楼身亡的事故是否要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此次事故当中,当时的维修工人将安全绳系在了防护窗之上,而由于防护窗的相关牢固度并不可靠,而身为业主的假如明知防护窗不可靠的情况之下,仍然要求对方采取如此防护举措,那么业主也必须要承担起这次意外事故的全部责任,假如业主对相关的安全防护并不太知情,而空调维修工也是作为过错的一方,业主与空调维修工也应当各自负起责任。

高空作业并不是一个儿戏的事情,在作业之前一定要100%的确保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安全性,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这个东家没有大的法律责任,最多有点同情补偿。因为国家规定干什么都要求带证作业,职业证书和高空作业证书。如果他所在的单位在他没有证书的情况下让他无证上岗那么就是他所在单位承担责任了。有证书单位也应该买意外险。东家责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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